2014年中國紡織服裝行業社會責任年會分論壇――“中國紡織服裝企業實習工的勞動保護”調研報告發布會9月12日在京舉行。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副會長、中國紡織工業企業管理協會會長孫瑞哲和國際勞工組織中國和蒙古局局長德美爾(Tim De Meyer)做開幕致辭。來自政府部門、工會、企業、研究機構、國際組織和職業學校的50余名代表出席了發布會。
孫瑞哲會長在致辭中強調,勞動生產率的提升正在倒逼勞動用工大環境的主動改善。勞動生產率的提升,關鍵要從過去依靠勞動力和資本的高投入,轉變為生產要素的科學配置、科技進步、提高紡織勞動人員素質等。中國紡織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提出了壯大創新型人才隊伍、培養專業技能人才等措施。同時,要轉變過去對高精尖人才重視過多,適用和試用型人才培養欠缺的做法,強調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齊頭并進。多層次人才培養對行業而言是個艱巨的任務,因此,企業不應將實習工作為緩解用工短缺的措施,而是應該從戰略層面重視對實習工的保護和培養,使其成為促進行業轉型升級的未來主力。
國際勞工組織中國和蒙古局局長德美爾(Tim De Meyer)先生在致辭中指出,中國更重視工作中的創新,因此需要注重人才的培養。實習機會對于學生而言非常重要,可以使他們學到工作經驗和技能。但同時他們的權利應該受到保障,尤其是,危險的工作環境有可能對于他們的健康產生潛在的威脅,從而也會對企業和行業造成人才方面的損失。所以,實習活動必須要有適當的計劃和管理。
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社會責任辦公室首席研究員梁曉暉博士代表項目雙方發布了“中國紡織服裝企業實習工的勞動保護”調研報告。調研報告顯示,雖然參與調研的實習工中絕大多數認為實習是一個有用的學習經歷,但也有一部分實習工的工作條件有違于他們的勞動權利,甚至有時構成了國際法意義上的強迫勞動。梁曉暉博士認為,在實習工的勞動保護方面要實現勞動和教育兩個法律體系的對接,讓實習工的權利更加明晰。
北京大學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員魏倩在專題發言中表示,學生在實習階段處于學校管理體制之下,是被管理的對象。而在勞動過程中,實習工又要服從企業的管理,同樣存在勞動當中的管理和被管理關系。實習工在這兩種管理關系下是非常脆弱的,所以應該要提供雙重保護。
論壇對話環節的參與嘉賓包括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法律監督處副處長李進東、福州融裕行紡織織造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經理陳智娟、CCSCSR 瑞聯稚博兒童權力中心高級項目經理 Kris Kardasewicz、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就業處處長王一群,瑞聲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總監高木生。論壇嘉賓就實習工為制造業社會責任帶來的新挑戰和新問題、企業使用和保護實習工的具體責任還有社會各界在保護學生工方面的責任進行了積極地探討。
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法律監督處副處長李進東認為,實習工是一種特殊情況,不同于普通的就業,也不同于一般的勞動關系,但是在法律上也應該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來保障和維護實習工的相關權益。瑞聲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總監高木生表示,企業在對待實習工的問題上,需建立有效的申訴機制,使實習工能夠維護自己的權利。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就業處王一群介紹說,學生實習主要是通過校企合作的方式進行,這是教學過程中間一個必需的環節。他特別表示,實習不是隨便找一個企業就把學生分配下去,而是要有詳細規定各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學校還必須在學生實習前對接收企業進行調研,并始終保持學校和企業之間的充分溝通。CCSCSR 瑞聯稚博兒童權力中心高級項目經理 Kris Kardasewicz認為,目前由于勞工的結構在不斷改變,勞工短缺,流失率比較高,還有成本的不斷上升,使用實習工成為勞工短缺的一種補償,但實習工并沒有相應的獲得一些保護,其中最大的問題是實習工意識的缺失。因此,溝通就非常重要,而企業則有必要為實習工提供相關的指導。
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社會責任辦公室